编号: 202300173    提交日期:2023-03-10
问题所属地区: 全市
反映地址: 鞍山四村42号
反映主题: 鞍山四村42号存在房屋安全隐患
详细描述: 本人反映:
1.四平路街道鞍山四村42号房屋存在违反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情况。本人于11月1日通过12345举报反应鞍山四村42号16室存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动排水设施的行为,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安排同济大学房屋质量检测站对被举报对象房屋进行鉴定检测,在有部分图纸的情况下只出具了图纸信息不全无法鉴定的情况说明,同济大学房屋质量检测站并未做出正式鉴定报告,四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就此情况说明进行结案。近期本人向房屋检测鉴定管理部门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了解,对方告知情况说明并不能代表检测鉴定报告,无法鉴定的情况说明不能作为没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动排水设施的证明。
2.鞍山四村42号所属四平物业在发现鞍山四村42号16室擅自在卫生间打穿地板进行改动排水设施以及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未履行《关于加强本市居住房屋违法违规装修和使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一)内容,同时未履行《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十四条第四款之内容。
本人要求:
1.对鞍山四村42号16室存在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动排水设施的行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出具符合《关于查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行为》通知内容中符合规定的房屋检测鉴定报告,并给与行政处罚。
2.要求对于四平物业违反《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状态: 已答复    处理时间:2023-03-10
处理结果: 同志,您好,您的来信收悉。该件已转送杨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办理,并由该局给予您答复。以后类似投诉事项,也可直接拨打12345热线电话反映。感谢您的来信。
答复/派送单位: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民是否收到有关部门处理结果: 已收到(超45天自动)

注: 请在30天内耐心等待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通知。
1~45天期间可在本页反馈处理通知“已收到”。
30~45天期间可在本页反馈处理通知“未收到”。
超过45天未反馈,系统自动视为已收到。(当前已过75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