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202500850 提交日期:2025-12-11 |
| 类 型: | 局长信箱 |
| 问题所属地区: | 全市 |
| 反映地址: | 全市 |
| 反映主题: | 什么是行政复议呀?在哪里申请行政复议呀?收不收费呀? |
| 详细描述: | 什么是行政复议呀?在哪里申请行政复议呀?收不收费呀? |
| 反映照片: | 为保障文件安全,用户上传的文件仅管理人员后台可见 |
| 处理状态: | 已答复 处理时间:2025-12-11 |
| 处理结果: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具有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办事指南、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入口等相关信息,可在上海市司法局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s://sfj.sh.gov.cn/2020fzzf_xzfyfw/ 《行政复议法》全文可以国务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9/content_6901584.htm |
| 答复/派送单位: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市民是否收到有关部门处理结果: | 待反馈 |